(2020)粤0204执1756号执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151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204执1756号
吴涛: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翡翠与被执行人吴涛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204执17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向陈翡翠支付货款人民币70000元,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执行费95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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