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齐发力 二十万“手滑”转账物归原主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8-13  浏览次数:4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浈江法院成功办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该案在审理阶段由于被告未出庭而无法达成调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执行法官秉持“定分止争”理念,与主审法官联动组织判后答疑和协调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被执行人向审判、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据了解,锦旗背后的矛盾纠纷源于一场因“手滑”转错账款的曲折故事。家住贵州省的郭女士原想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家人马某某,却因操作不当误将20万元转账到韶关的马女士账户内。后郭女士发现转账有误,立即联系当地银行并报警处理,然而始终无法联系上马女士,无奈便向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浈江法院判决被告马女士返还原告20万元及支付利息,同时负担本案受理费4300元。因马女士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郭女士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黄智霄收到该案后,立即发起线上、线下查控,并传唤马女士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马女士这才道出自己的委屈……据马女士所言,因忙于操办家中喜事,其当时并未留意银行卡内不知何时多出的20万元,现在也并非故意迟迟不返还这笔钱,只是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利息和诉讼费。了解情况后,黄智霄法官认为该案主要履行部分并无太大争议,矛盾焦点在于金额较小的利息和诉讼费,有很大机会可以促成执行和解,便联系民事案件承办法官钟翎采取“背对背”方式一同开展调解。钟翎法官耐心解答马女士对生效判决的疑问,依据法律向马女士分析其作为得利人未及时返还不当得利依法应赔偿郭女士的损失。与此同时,黄智霄法官也向马女士释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两位法官也同步告知郭女士案件进展情况,郭女士了解马女士诚恳的态度与诉求后,决定自行承担诉讼费。最终,马女士直接向郭女士支付21万余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近年来,浈江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加强判后答疑和定分止争工作,努力实现实质解纷、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