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经2020年5月8日浈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的卢玉娟等3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5年5月8日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5月8日自动免除,具体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卢玉娟、颜雪珊、林小贞、何桂莹、林苹、冯雪芳、胡天凤、周良、刘旭梅、张唯、林昌荣、陈玉玲、莫珍娥、盛江琴、彭子林、冯晓红、陈伟芳、杨楚媚、曾兰娇、郭先辉、李世海、胡静、李秀珍、彭广容、陈新华、张桂玲、叶克科、吴晓娟、高丽君、陈玉娥、李应涵、王玉英、章东升、肖萍、苏清慧、吴金平、沈年妹、林玉莲。
诚挚感谢各位离任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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