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204执1946号执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2195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204执1946号
林耀清: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浈江区欧奕门窗装饰材料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林耀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204执19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向浈江区欧奕门窗装饰材料经营部支付人民币9409.9元,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受理费25元,本案执行费5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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