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次数:63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普法责任清单 | |||||
责任单位: | 浈江法院 | ||||
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时间和形式 | 工作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人员 | 《税务法》、《企业法》 | 集中培训 | 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及相关法律知识。 | 办公室、政工科 |
2 | 配枪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人民警察警用器械的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条例》 | 利用“0A ”等各种平台载体进行普及学习 | 提高枪支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枪弹管理工作。 | 法警队、办公室 |
3 | 退休老同志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司法解释》 | 利用微信平台 | 增强离退休老干部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依法办事意识。 | 政工科、刑庭 |
4 | 社会大众 |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结合专题宣传活动 | 普及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 刑庭、民一庭、民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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