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扫黑除恶不停步

作者:徐国维、华明福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120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浈江区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421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联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文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少洪、区法院刑庭庭长吴俊及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公检法三机关相互介绍了各自在近年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查梳理、现存未办结案件侦办审查、已结案件的审理判决情况等,并就涉黑恶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难重点、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进行深入沟通。

区法院刑庭庭长吴俊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法院切实把好对认定为涉黑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在确保案件质效的前提下,加快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节奏。下一步,区法院将重点把握涉黑恶案件的定性并标识、审限红线、重刑率及采取打财断血措施等问题。

会上,三机关就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若干重点工作形成了共识。一是要求统一案件认定标准,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规范“恶势力”认定的通知》的规定,既不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二是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采取专班专案,注重把握时间节点,针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分流,落实快侦快诉快审工作方法,保证完成今年6月底前审结简易案件、今年底前黑恶积案审判全部清零的任务,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各阶段,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等相关困难,公检法机关加强会商沟通力度,实行定期会商机制,通过有效的协商沟通形成打击合力,全方位促进扫黑除恶工作。 四是及时查控涉案黑财,断绝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切实提高财产刑执行入库率和被害人退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