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204执1373号执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450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2016)粤0204执1373号

温骁

本院执行的彭汉祥、宋卫国、周汉君温骁、温勤、刘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204执137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2016)粤0204执1373号案中对被执行人刘晟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