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

作者:徐国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285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解决执行难联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11月19日下午,浈江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浈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锋,区法院院长刘伟,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伟汇报了浈江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围绕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目标,浈江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先后建立了家事纠纷化解机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联调机制,广泛邀请妇联、工会、交警支队、保险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19年以来,浈江法院调解、撤诉案件473件。下一步,浈江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力争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上取得更大成效。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妇联、新韶镇、风采办等各单位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作了汇报。



    围绕解决执行难工作,院长刘伟指出,今年以来,浈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95件,结案2174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亿元,执行法官人均结案500余件。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浈江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执结了大批案件,为浈江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随后,与会各单位围绕如何化解社会矛盾及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广泛讨论并建言献策。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锋充分肯定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浈江区作为主城区,经济纠纷相对较多的客观事实,各单位各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作了大量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社会管理上仍存在短板,解决社会矛盾永远在路上;要重预防,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要沉下身,多去基层查找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要让小矛盾变成“火药桶”;要提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执法部门,要做到培训到位、管理到位;要注重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不能只依靠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优势,各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发挥所长,最终目的是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顺利化解,确保浈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